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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2/12/09 点击数: 【字体:
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管理制度

一、 机构管理
1、 建立院管理小组,由分管院长负责,不定期召开会议,研究医保工作。
2、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居民医保的政策规定。
3、 监督检查本院居民医保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4、 及时查处违反居民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,并有相关记录。
二、医务管理
1、中西药品处方书写要求有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日期、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、剂型、剂量、用量、用法、医师签名。
2、控制药品需严格掌握适应症。
3、急诊处方不开与急诊无关的药品,控制使用的抢救药品要注明病情,履行审批手续。
4、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,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告之书,检查必须符合病情。
5、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,禁止挂牌住院。
6、特殊检查和治疗,应指征明确,审批手续完备。
三、药房管理
1、按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。
2、划价正确。
3、医院用药严格遵守医保药品规定,不串换药,不使用无医师签名的药品处方。
四、财务管理
    1、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《医保证》,把好挂号、收费关,按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的要求,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
2、配备专人负责医保中心的结算和衔接工作,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。
3、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医保中心上报。
4、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,控制各项相关指标,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。
5、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,做到及时处理,及时解决。
6、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,要求查询收费情况,各医保窗口和财务部门做到耐心接待,认真解释,决不推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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